Eleanor Roosevelt wrote

Many people will walk in and out of your life, But only true friends will leave footprints in your heart. To handle yourself, use your head; To handle others, use your heart. Anger is only one letter short of danger. If someone betrays you once, it is his/her fault; If he betrays you twice, it […]

2011最后的感悟

没想到,今天已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还有几个小时,一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惨然而逝。今年年初时,曾跟朋友笑说不再想忙碌,要好好享受人生。年底时,她揶揄我说:“说不想忙不想忙,你何时安生过?”是的,很多事都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一切随缘吧。 以 前因为事业心强,对什么都很认真,太执着,总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完美。现在发现这样其实很累,使自己失去了很多体会简单生活的乐趣。每天都被一些生意和世务 占去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也从来不懂珍惜和体谅身边的人,为了我所谓的成功,母亲的头上添了多少担心的白发!家人付出和牺牲了多少? 直到一天跟朋友聊天,才顿觉自己的心早已被世俗所认为的“成功”蒙骗住,居然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所谓的进取,已经接近了不可遏制贪心。像朋友说的,其实我们已经拥有了我们超过需要的一切物质的东西,为什么还不满足了?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我总算醒悟了,如果这所谓的成功给与我的,并非想过的生活,我为什么不可以重新洗涤一次自己的心灵,把一切化繁为简呢,在2012年到来以前还不算太晚吧? 在澳洲, 好客的性格让我结识了各式各样的朋友,他们可能是大学教授;银行经理;专科医生;药剂师;外交官;兽医;商人;精算师;老师;军人;律师;经纪;厨师;建 筑师;发展商;设计师;装修工;投资者;公务员;运动员;服务员;售货员或者清洁工。几乎什么行业的人我都认识,对他们的职业和工作的性质也有清楚的了解 和定义。因为他们都很专业。我唯独对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性质找不到一个完全合适的定义。 记得小时 候,一上托儿所,老师就问我们:“你的理想是长大以后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我们那时候的回答大多是做雷锋;王杰;董存瑞,记得当时有一个孩子说: “我要做毛主席!”说完后他的父母就麻烦了。如果问今天比较听父母话的孩子,他们会说想当医生,律师或者会计师等等。我模糊觉得我很小的时候曾希望自己能 成为一个作家或者记者,只因为太喜欢读书了,老梦想可以像别人那么编故事,让自己活无数次不同的精彩人生。后来遇到了一位非常独特的语文老师后,又立志成 为一名老师。如果不是出国了,我必定是做了老师的,而且可能一辈子都是老师。细想一下,我的理想实在是游离不定的。因为飘忽的性格让我对什么都太感兴趣而 且做什么都太投入了。 像很多出 国的闯天下人一样,一出国就注定了命运的改变。淮南之橘,淮北之枳。又有多少人能做回本行?回想一下儿,我在澳洲做过也许在中国几辈子都不会做也做不完的 职业: 从导游,服务员;清洁工;售货员;厨师;广告推销员;幼儿园老师到饭店经理;行政管理;商人;经纪;咨询;老师;翻译;经纪;建筑发展商;投资者和自由写 作人,还成天去法庭帮人打抱不平打官司。而这些头衔很多是现在进行时的。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算干什么的?也许这正符合了我当初游离不定的理想吧?我只能不 客气地自定义为“多才而不精专的狂人。”一个朋友说,如果特喜欢吃什么饭店的什么菜,一定得带上我去这个饭店吃上一回,尝完回家以后我准能做出来。这话说 得有点夸张,可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多闻,择善而从。”我能很快就学会新东西,活学活用,并敢于创新。这也许是上帝赠给我天赋吧,当然也让我不能像别人那么精专和成功。可不管做什么,我都很专注而全心投入的。 我相信“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专心可以事半功倍。心不在焉是永远干不好事。 此刻我把我的职业定义为:喜欢舞文弄墨,既做老师和又做生意的狂人。既然从未读过MBA, 又 深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的道理,连孔圣人都说每个人都有权追求富贵,我也想到江湖上闯荡一番。这时才仔细上下打量一下自己,居然身无长物,没有专业本 事,只学了一点儿皮毛的中国文化,看来要下海也只能紧抓着这根儒家思想救命草了。经过二十年商海沉浮而至今没有灭顶,才想起感谢孔圣人这位伟大的哲学家, 是他救了我一命。我相信如果他能活到今天,一定会把他的论语改写成一本生意经。 杀生成仁;死而后已 我还是用“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来形容我第一次生意历程吧。这是我来澳洲后的第四年,25岁 的我开始了第一个生意。此前我从未做过生意。虽然出生在富商之家,外公外婆在中国解放前都是经商的,可外公在文革时乖乖地把自己的造船厂和电影院,外婆把 珠宝店,发廊和他们住的广州市中心北京路四层高楼全部捐给了政府才换回了他们的老命。不知是隔代遗传的经商细胞,还是依仗自己有点做饭本领:除了本人很讲 究吃外,七岁开始我就学会给全家做饭了。算是一个“做饭神童”吧?可惜毫无畏惧地“死”完这次后,才知道原来我有这些天赋都不代表我能经营好一个饭店! 开始创业 的时候没有钱,只好自己去买了几桶油彩一点点地把空空如也的惨白的空铺刷成了天堂般的餐堂,算是把理想变成了现实。跟购物中心签租约前,请律师给我解释合 约的内容,她说,你的合同是五年生约;五年死约,有没有问题?我问了一个天真而白痴的问题:什么是又生又死的?她可能觉得我怎么连这都不懂,还做什么生 意?也懒得跟我这个门外汉解释太多,直接帮我改了合同:三年死;三年生。她的理由可能是如果死也别等五年了,三年做不下去就干脆早点儿死吧。结果一语成谶—-果然是“三年死.” 死因不是我做得不好,而是商场要收回我的饭店的铺位另租给旁边要扩建的大超市。因为我的合同刚好到了三年死期,就只好连喊“为共产主义奋斗”都没来得及就牺牲了,连三个月的上期保证金也被购物中心没收作为把我的理想天堂还原为惨白空铺的赔偿。 在生意死了,而被炸得重伤而苟延残喘的我,我回顾了一下儿白花了三年时间和全家的积蓄学了什么?“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咱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吧? 想起当初刚开门的时候,没有客人认识我的天堂,怎么办?我想起古训:不先付出哪会有收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嘛!于是我断然决定在开门的几天前,在门口写了一幅大标语:开张当天全天免费试吃。果然出奇制胜,一招凑效。从此人山人海,客似云来。世上谁会不喜欢吃免费的午餐? 那时好的 客人不少,比如有一个澳洲特产的大胖子熟客,几乎每天都来吃我们的饭。本来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可让我稍感内疚的是他不断增加体重不但把我的椅子坐 塌了两把,而且也让他受尽了皮肉之苦。最后他毅然采取了前卫的开刀方法,把胃缝小了大半才降低了他对我们可口的佳肴无可遏制的食欲。几年以后,在一个多元 文化的聚会上,我居然又遇到了他。这时我几乎认不出他来了,他好像比原来瘦了三分之二,本来挺年轻的脸像老虎狗似的满是皱褶。我连忙上前恭喜他割胃成功, 结果他归功于我们饭店的倒闭让他找不到可口的饭,才迫使他过着这种“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的君子生活。我听完才顿悟自己的失败总算是成就了“杀身成仁”之美。 因为是第 一次生意,银金短缺,为了省钱,我们一般晚上九点后就让别的厨师,送外卖的和服务员先下班,因为那段时间客人比较少,有时没有,所以一般我和我先生两个人 就能应付过来。还有一次,也是九点多后,有人从贫民区叫外卖,先生送外卖过去后就去如黄鹤。那时还没有手机,除了忙着独自坚守阵地,还担心他出什么事儿 了。过了大半个小时,他回来了,说没有收到钱,可是外卖被人拿了。我说怎么会?你被抢劫了吗?他说比抢劫还冤。他送到那家以后,那个人把外卖接了过去,然 后把门一关,再也没出现。任他在外面从敲门到砸门,从砸门到踢门,公寓上下的人受到惊扰而探出脑袋来看,以为我先生是在打劫,那家伙就不出来,还在里面 “咔咔”地啃虾片。这不是比抢劫更恶劣吗?但凡抢劫,害怕别人追,还会心虚地逃跑,而这位仁兄却厚颜无耻地慢慢地欣赏虾片。真吞不下这口气,就跑去当地警 察局报案了。这个区可是有名的三不管地带,既不属堪培拉,也不算新洲的警察管辖范围。所以烂鬼和醉鬼最多。当地的警察说这里归堪培拉警察局管。一生气又开 车到了堪培拉市中心,那儿的警察也说,这里不归他们管。听后感觉就像窦娥一样叫冤无门啊。可一周后,这个无赖突然从天而降自动送上门来问能否分期付款,每 次退还五块给我?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细问之下,才知道有位正义的警察居然帮我们去酒吧向他讨债,让他酒也喝不成。他求我打电话给那个警察,让警察别再 去烦他。我说可以,得等你全付完。他留下五块钱,过了十分钟,又打道回来全付完了他欠的钱。那次我挺感动的,看来天下确有正义之士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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