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x Feet Lane – 六尺巷 据《桐城县志》记载,清代(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 兼 礼部尚书 张英 的家人与邻居吴家 为了围墙发生了争执,家人飞书京城,要 张英 用权势“摆平”吴家。 而张英回了一首诗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家人见书,主动退让了三尺,而邻居吴氏深受感动,也退让三尺, 于是两家的院墙之间有一条「六尺巷」。这个美谈一直流传至今。 不计较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 乐于分享人生,更是得胜有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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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彩虹
听说倩莹要来看我,兴奋了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一闭上眼就想起我们相识的点点滴滴。 倩莹是我小时候最要好的朋友。可谓两小无猜,我们在同一个医院的大院生活,在同一个幼儿园长大。每次少年宫的演出,我扮白毛女,她就演吴琼花。每次足球比赛,我踢前锋,她就跑后卫。我的爆发力强,100米短跑总拿第一;她的耐力好,参加4000米长跑一直有好名次。最可笑的是,我最喜欢吃西瓜,她却喜欢吃西瓜皮上的白肉。当她细心地帮我用小刀把红红的西瓜肉削出来,然后自己啃西瓜的白皮的时候,我总觉得她太委屈自己了。可她说,她真的只喜欢吃西瓜白。每逢她爸爸买了西瓜,她总找点儿理由包起几块跑来我家让我吃。我知道她喜欢生吃我们老家亲戚拿来的咸虾干,有时趁大人不在,我会偷偷抓一把送去给她。别人都说我们像一对亲姐妹。本来她比我大半年,可是我的个头比她高一截,加之她娇俏好动;我爱安静沉思。所以大家都觉得我是她的姐姐。我们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应该说,她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她总是说说说,说完一大堆后突然察觉:“哎,你怎么光听不说话?”我才慢吞吞地挤几句。可我发现她特别听我的话。到上小学的年龄了,因为我还没到法定上学年龄,倩莹报了名的学校拒收了我,我的父母只好把我送到了一个离家挺远的小学上学。从此我们更是一天不见如隔三秋。每天放学后,不是一起复习,就在一起聊天。她一见到我总是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她一天的经历,我就喜欢静静地看她手舞足蹈地说话,不知道为什么平淡如水的生活到了她的嘴里总是变得那么精彩。她说我是她最好的听众。 好不容易熬到了考重点初中。记得那天我们兴高采烈地一起拿到了培英的入学通知。我们激动地搂在一起哭成一团,终于可以每天一起上学了!可是人的感情有时是很脆弱的,特别是当你太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就在那个炎热的暑假里,在我们每天上午一起骑自行车跟公共汽车赛车;下午一起跟别的孩子打架;晚上一起从楼上天台往那些躲在楼下拐角处谈情说爱的情侣扔香蕉皮的无忧无虑日子里,偶然一天却因为在打羽毛球的时候,球刚好掉在地上画的线上,同样好胜的我们觉得谁捡了球就没有面子而谁也不去捡,终于不欢而散。从此友情一断就是六年–谁也没跟谁说一句话。真难以形容那些没有了她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直到高考前一年,娴,我们之间的一个朋友痛骂我一顿:“你们到底怎么了?明明两个人都惦着对方,老向我打听,却又躲着不相见,有你们这么小心眼的吗?”然后故意拉我们一起去她家看她叔叔刚刚从泰国给他们买回来的,全大院第一台九寸黑白电视,才总算把我们又“撮合”了。分开了六年后又相聚的我们,更恨不得从早到晚粘在一块,把六年来没机会说的话说完了。 高考前文理分班,我选文,倩莹选了理。之后我们俩都一直各在班上名列前茅。老师们都看好我们能考上重点大学。我们相约结伴去北京念书。那时我正为创办校刊《紫荆》忙得热火朝天,倩莹知道我是那种忘情于“梦想”可以丧失理智的人,就劝我清醒一点儿,专心准备高考,因为谁都知道这是人生一个决定命运的关口。在大家都忙着冲刺的时候,我既不想半途而废放弃创刊,又不想考砸了。为了两不耽误,我干脆搬去住校,用尽每一分钟复习和创作。之后因为大家各忙各的,那几个月很少聚头。大概在高考前几个星期,我回家拿东西的时候,聊了几句,却惊察倩莹这时掉进了爱河里!我追问她半天,她终于在我面前承认了她跟“大春哥”谈上了!那个年代,且不说中学生谈恋爱是大大的不行的,更何况我们正面临高考呢!我在答应帮她守密的同时,又拼命地劝她,“你不是说这是人生一个决定命运的大关口吗?小心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虽说“大春哥”高大英俊是当时班里每个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可是因为爸爸是某某那种纨绔弟子的架势让人受不了。再说,如果倩莹天天跟这个夸夸其谈的“大春哥”待在一起,还帮他改作业和补习,岂不是自毁前程?可是她就是犯傻铁了心要跟他好下去,我只好相信这是爱的神奇力量吧。我费尽唇舌劝她到最后,她还挖苦我说,是不是嫉妒她,自己没得到“大春哥”,也不让她得到!虽然从小扮“白毛女”的我天天跟“大春哥”扮小夫妻。可天地良心,我从来没看上他!想想算了,如果为了他跟倩莹过不去,再一次割席,我可不愿意。到了这份上我只好噤若寒蝉,装作视而不见了。 事态发展的结果可想而知,她高考果然落榜了。我的成绩虽未尽人意,也顺利地考进了北京。而谁也没看好的“大春哥”,居然进了新开的广州大学算考上了。记得在那个有人欢喜有人愁的暑假里,一向满场飞的花蝴蝶倩莹,像寒冬的燕子似的,仿佛销声匿迹了。我担心地找了几天都没找到她,才从她妈妈那儿得知她回了老家。我求了妈妈好几天才让我独自坐火车去韶关看倩莹。 当看到她的时候,我几乎不相信,短短几天,她把一头最爱的长发剪了,总是光彩照人,生动俏皮的小红脸变得又黄又瘦。一看到我,还往外跑。我追了好久,才把她追上了,我捉住她的手臂,她的眼睛全肿了!我一把把她抱紧,像姐姐一样安慰她:“不就是一次失手吗?我们后面的路还长着呢,我可看好你!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千说万劝总算把她劝得答应回广州了。我们相约回去前明天一大早,去登他们附近的丹霞山。一睹日出的风采。 凌晨三点,我们就出发了,摸黑上路,只有一个小手电。山道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艰难的前行,周围凉飕飕的,我们俩不由得靠得更紧向前爬行。山道越爬越陡,当我听到野猫和乌鸦凄厉的尖叫,草丛中“啊,啊”的蛤蟆声,不远处点点磷火似的萤火虫时心里直发毛,身子不觉中打了几个寒颤。 倩莹一把拉紧了我的手,暖暖的小手也把信心传给了我。 我们继续向上爬,看不清前路,只感到自己呼出的热气和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一不小心,脚滑了一下,“啊”的一声惊叫,倩莹从旁一手捉着了我的衣袖。“怦怦”两声,我听到了山石和我的水瓶滚到谷底的声响。 我抚摸着擦伤了的膝盖,听到自己用颤抖的声音祈求倩莹:“太可怕了,我们还是别爬了,回去吧?”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听到她坚定的声音:“不是你说的吗?我们后面的路还长着呢,别怕,我也看好你!这一段山路我很熟,有我在,我们一定能爬到山顶!”当我们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爬到山尖的时候,一轮红日正从东方缓缓升起,它只在地平线上迟疑了一下儿,就纵身一跃而起! 这是我平生见过的最大最红最壮丽的太阳!当看到这一刹那无限璀璨的光辉,刚才的一切畏惧,艰辛和抱怨的坏心情都已荡然无存。这也让无限朝气的我们第一次体会到,如果因为一点儿挫折而放弃了人生的追求,一定是会抱憾终身的。 此去经年,高考失手后,因为“大春哥”不想让倩莹再考离开广州,所以她决定只在中山大学读了一个电脑大专。毕业以后,因为那时电脑是热门的新行业,倩莹很快就找到了在一个大企业做电脑程控的工作。我来澳洲后,也帮倩莹办了留学英语来了。那时我们一开始都找不到合适工作,好不容易在朋友的朋友介绍下开始在一个餐馆打工。倩莹像超人一样勤奋,除了这份工作,后来又找了几份兼职:早上六点开始在一个酒店清洁房间,到十一点来饭店开工。下午三点到五点休息一会儿,晚市一直干到十一点。只要老板排班;她恨不得一周有八天,一百个小时她都上班了。我真是服了她了。我只做一份七天的工作就已经累趴下了。像小时候跑马拉松那样,没想到坚毅的倩莹有一个坚定的梦,就是要尽快存钱把“大春哥”也申请出来。不但如此,她可不希望“大春哥”也像我们那样受罪,或者交个学费在语言学院混口饭吃,然后找机会赚钱和拿身分。她要供她“大春哥”上硕士,等学有所成才正式申请居民身份。为了这个宏伟目标,她每天都工作14小时以上,吃最便宜的东西,甚至为了省下车费骑自行车上班,一切都是值得的。尽管那时有不少人想追求她,她却死心塌地地心里只装得下她的“大春哥”。一年后,她如愿给“大春哥”报读了硕士,因为钱和专业问题,她只好给他报读了墨尔本的大学。如果倩莹迁去墨尔本,两个人都没有工作,一定很彷徨,我苦劝她留在堪培拉,“大春哥”自己在墨尔本学习,又会英语,应该饿不死吧。这样至少她可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嘛。她说担心“大春哥”人生路不熟,没有人照顾他不习惯。我真拿她没办法,还没嫁给他呢,她的世界就只有这个人似的。 命运又一次让我们暂时天各一方了。为了不让“大春哥”分心,她从来不让他打零工。虽然她离开了堪培拉,我还完全可以想象到她那种勤奋和坚韧。后来,六四有了身份以后,我也开始忙着读硕士,因为毕竟没用英文上过学,压力非常大。之后和倩莹各忙各的就很少联系。偶尔我们想对方的时候,会打个电话问两句。她总是很关心我的婚事,劝我眼角别太高了,她不相信世界上这么多男人我没看上一个。我笑她比我爸妈还罗嗦,还自嘲地说,我还没玩够呢,谁像你那么笨,年轻轻的就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她不明白我这理想主义者从小就坚信世上有缘,属于我的他就算在茫茫人海中,跟我擦身而过,我也能一眼把他认出来。可到了这时候虽然我还嘴硬说不在乎,心里却早已很绝望悲凉了。 “大春哥”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像样的工作,只在电话公司当推销员。倩莹还一直打几份工,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像别的华人一样,拼命存够了首期后,他们就买了第一个房子。倩莹孩子毛毛出生那年,我去过墨尔本看过他们一次。才短短几年,倩莹好像一下老了很多,脸上已经没有了表情和以往的风采,那个我熟悉的超爱说话而笑个不停,曾经拥有无限遐思的倩莹,已经悄然被岁月吞没了。做了人妇的她,只知道一天到晚忙个不停,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孩子和“大春哥”。我待了几天,她居然没时间坐下跟我说上几句话。而“大春哥”好像总是满肚牢骚,抱怨澳洲这个鬼地方不是人待的地方。自己倒了八辈子霉来到这儿受洋罪!倩莹的沉默显出一种无奈和忧伤了。那次我的心情也很差,更伤心地觉得,世上多少人为爱而活,寻寻觅觅到头来却为爱耗尽了生命的光彩。当你众里寻他,以为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牵子之手,托付终生的人后,一旦拥有,拥有就开始走向没有了。爱情就像一根点燃的蜡烛,激情越燃烧就越容易烧完;爱情也像一卷厕纸,在一起生活得越久爱就越快耗尽。世上的爱,恐怕只有父母之爱是最无私和永恒的,因为在付出的时候,从未想过要拥有和回报。看到他们这样婚姻,我逃也似地离开了。 不久后,惊闻“大春哥”决定离开澳洲,要回中国创一番事业。当倩莹在电话里,声音哽咽地向我哭诉时,我恍惚感到“大春哥”的离开,就是她的天要塌下来了。为了劝阻“大春哥”,我特地去了一趟墨尔本。当我约“大春哥”出来谈的时候,多少年来我第一次面对面仔细打量他的脸。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英俊的脸看上去还保养得不错,可神情已经没有了过往的得意,却多了按耐不住的焦躁不安。我还没开口,他就急着说了:“你看,人跟人就是不一样。这些年,我看你一直都那么好学上进,自强不息。你一定能理解我的处境吧?倩莹是越来越扶不起来了,她变成什么样了?一点儿上进心都没有,天天柴米油盐,斤斤计较,俗不可耐。让我怎么跟她过下去?再说让我天天在澳洲做人下人,跟那些洋人争口饭吃,有什么活头?” 我心里不觉一愣,是啊,听上去蛮有道理的,人活着当然不能只为了吃,得有点儿理想。可是,没有饭吃能有理想吗?在别人为你耗尽精力挣扎着为你挣到这口饭的时候,你却在讥讽她不为理想而奋斗,可你就是她的理想啊。也许外人可以说得这么轻松,你是她的男人就不可以这么想!话到嘴边,我终于咽回肚子里。只用尽好话劝他别太悲观,要相信是龙总能飞天,是金子总会发光,在哪儿生活都是事在人为。他继续气哼哼地说:“几个月前,我已经打定主意了,这个屁澳洲籍我也不想要了,我只要我的自由。你想想,我都三十多了,还要在这儿无所作为,耗尽一生多窝囊啊。可是每次一说到这个话题,倩莹就接受不了。我真的难以理解,她为什么还眷恋这种不死不活的生活!如果她坚决不走,我只好跟她分了。” 话已至此,我只好问他如果打算回国长住怎么安排妻儿。“没什么好说的,房子卖了,每人各半,我走我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我总不能继续在这儿耗尽青春和岁月而一无所有吧?我一定要用我所应得的回去创业。” 眼前这个男人再次让我无语。有时候话不投机半句多。虽然我很想为倩莹再做点儿什么,可是我放弃了。我突然觉得,也许“大春哥”的离开对倩莹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呢。没有完成劝架使命,也没脸见倩莹,又一次逃也似地离开了。 我很恨自己的无能,虽替倩莹伤心,可人有时候是有心无力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外人又能改变得了什么呢? 不久后的一天,我上午要教书,下午还有那个学期最后一门考试。一整天都没开手机。当我晚上回家打开手机一看,全是倩莹家的电话号码。 我赶快回电话。接电话的不是倩莹,却是毛毛颤抖着的哭泣声:“姨姨,快来看妈妈!她住院了!”“你妈妈为什么住院了?那你爸爸呢?” “他开车把妈妈撞了,被警察带走了!—”孩子语无伦次地边哭边说。我一放下电话就直奔机场飞往墨尔本了。 在医院看到倩莹的时候,她目光呆滞地躺在床上。医生告诉我,倩莹知道“大春哥”已经委托了中介卖他们的房子,去律师那儿准备了离婚协议书后,她崩溃了。竟然跑去擋“大春哥”的車不让他离开,结果被车撞倒了。幸亏没有生命危险只压了她的脚趾,没有大碍。可怜的倩莹,既然心已破碎,又何苦与他玉石俱焚呢! 在倩莹完全无法理智地应对这一切的时候,我为她做了她一生最重要的决定!我对“大春哥”说,你可以走,房子不可以卖。我们去找中介评估了他们房价,他要的那一半,我尽快筹好了手头可调动的钱先帮倩莹给他一部分,剩下的部分我在律师那儿签了欠条。我答应在半年之内,如果倩莹无法还给他,我负责。我看他还在犹豫,就威胁他,如果他还没完,我也不会放过他,我要找律师,澳洲法律是保护女人和孩子的,离婚后倩莹带着孩子,一定能分到75%, 我请他别逼人太甚了。他知道我一向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他最后答应了,很快拿着钱离开了澳洲。 倩莹的情况一直不见好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吃饭没说话了,医生说她得了最严重的忧郁症,除了天天给她吊葡萄糖和打安定情绪的针,大家对此既担忧也束手无策。 一天,外面阳光灿烂,我用轮椅推着倩莹来到医院的花园。我找了一张椅子,坐在她对面。她脸色苍白,面无表情,恍惚是一个没有了灵魂的躯体。我像好久好久以前那样,拉起她的双手,放到我的心口,凝视着她的无神的双眼:“倩莹,你看着我,盯着我的眼睛,你要听我说:有时候爱是徒劳无力的。如果你爱的他不再爱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你为什么这么伤心?你还很爱他吗?对,你当然还非常非常爱他,不爱他,你就不会这么伤心。可他爱你吗?如果他爱你就不会离开你了。他不爱你了,是他不配你的爱,他的离开是他失去了你的爱。你的爱还在你的心里,你没失去爱,只是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你为什么要伤心欲绝而伤害你自己呢?你还有爱你的儿子,他很需要你的爱!你还有你的朋友,我很心疼你!”倩莹的眼睛动了一下儿,开始注视着我,泪水慢慢地模糊了她伤神的眼睛。我知道我已经找到了她失去的灵魂。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紧,把它们贴到我的脸上。我要让她知道我很在乎她!“倩莹,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我外婆很爱我外公,虽然他们的婚姻是家里安排的。出身名门的外婆,很倾慕又有才学又曾留洋的外公,这种崇拜和爱慕可以让外婆为外公付出一切。可是外公心里容不下她,只因为外公在金陵大学的时候早与一个女同学一见钟情私订终身。可家里强烈反对,非让他娶我外婆,认为这样才门当户对。虽然外婆用尽了她全副心血去爱我的外公,可是外公非但没有感激,还处处看她不顺眼,跟她过不去,他认为要是没有外婆,他就可以跟自己心爱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了。你知道,当外公去世的时候,我外婆伤心过后说了一句什么?她说了一句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作了七十多年人我才明白,原来我从来没做过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儿,我这辈子只为了爱他而活,而不是为自己而活。从现在起,我终于可以做回自己了!’从此,她尽情享受人生,她要让自己每天都生活得多姿多彩。因为每天对她来说,都是充满了期待的新的一天!她的心只充满了感激,她珍惜和感谢她拥有每一分一秒,她说她一定争取多活,好好过每一天,因为每天的精彩都是上天给她的最好的礼物。我外婆今年已经99岁了。她终于因为放下了自己追求了一生的爱而尝到了幸福。” 不知道是因为我的话还是为了孩子,倩莹终于重新站了起来。她坚持马上重估贷款了她的房子,把钱还给 “大春哥”,几个月后她又把钱还给了我。 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帮儿子的学校义务维修电脑,校长觉得奇怪,她的技术那么好,为什么没找到相关的工作,就建议她去进修,并推荐她去了一个电脑维修店工作。接下来她边咬牙修完了本科,边顶手开了一家自己的电脑店。几年后的她,已经拥有了三家规模挺大的电脑连锁店。之后一个无意的机会,她租的铺位的业主急着退休,把钱放进退休金保险里。倩莹抵押了自住的房子买下了电脑店的铺位。她很快又发现如果位置选对了,商铺可以迅速身价几倍。随后她又让银行重估贷款给她的商铺,用增值部分再一口气买了几个商铺的楼花,等三年后商业大厦建成时,一下子赚了快一百万。在不断学习中,她慢慢开始从电脑界扩战到地产界。直到现在她坚持周末有空的时候,去学校作义工帮助很多学校保养和维修电脑。士别三日,坚韧无比的她,像一个被狠打后的球那样,反弹的比谁都高,放下了感情之债以后的她走得比谁都轻快! 今年我放假回广州玩儿,正好是中学校庆,居然跟“大春哥”碰头了。一看到我,春风得意的“大春哥”就忍不住说了:“怎么样?当初幸亏我回来了,看,我现在几乎可以呼风唤雨,我的公司少说也有几十号人。我还打算明年上市我的公司。别让我看死她,倩莹都几十岁了,一定还泡在饭店里端盘子吧?”一张很英俊的嘴脸,说出这样没水平的话,我连跟他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也许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甚至爱情。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你可以不再爱你的女人;如果你连曾经跟你相爱过的女人都不懂得尊重的话,我还有什么话可言。当我从广州回来,打电话告诉倩莹“大春哥”的奚落时。倩莹平静地说:“没想到他还耿耿于怀,其实今天的我早已放下不再恨他了。既然我对他已无爱无恨,我为什么要理会一个不相干的人对我的评论呢?相反可能我还得感激他,没有他,我也许到现在我还认清不了自己。就像如果没被人推进深水里挣扎过,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求生的最大潜能。我学会了:如果我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去应对环境。我学会了: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让生活影响我。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我的心只感到更充实,更富有。” 我终于明白:或许世上最深沉的爱就像一块连城美玉,对懂得欣赏和珍惜的人是神奇而无价的;对不懂得尊重和体味的人是苍白而一钱不值的。 今天去机场接倩莹的时候,几乎认不出她来。虽然看来还很精干,可已满脸风尘,两鬓斑白了。她才比我大半岁啊,看到她脸上刀刻似的皱纹,我真的心疼不已。我们相视一笑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可在泪眼后面,我还是看到了倩莹脸上闪耀着我久违了的自信和光彩,还多了几分从容和端庄。这些年,大家都太不容易了。虽然每个来澳洲的中国人背后都有一段奋斗史,可是,倩莹所经历的困难可能是别人无法想象的。 到我家才放下行李,倩莹就问我:“我们说好要登的山在哪儿?”我说:“你急什么?凳子还没坐暖呢,你好好休息,我们吃完午饭再去吧,澳洲没有愚公,山在那儿也跑不了!”“不,我现在就想爬!”多少年不见,她还是那么倔! 我家后面的小山,本来没有丹霞山那么险。没想到我们才登了一半,天突然下起了狂风大雨,把我们打得几乎站不住了。我扶着旁边的树喊她:“先回去吧!别让雨浇病了。我们可以明天再爬嘛!”像少女时代一样,走在前面的她,回头喊我:“不,你不是说,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吗?既然我们已经上山了,就没有退路,只能上不能下了。” 当我们冒着大雨,伴着泥泞,浑身湿透地登到山顶的时候,雨忽然小了,风也停了。我们俯视山下,广阔无边的大地虽然还湿漉漉地在云雾里,可那种恬静超凡之美,只能站到这么高才能看清楚。 “看,彩虹!”倩莹拉拉我的手喊了起来!烟雨朦胧的天际显现出半抹艳丽无比的彩虹。在一片灰暗中显得那么超脱和绚丽。 我忽然感悟到:我的朋友,我们分开了六年的友谊,你让我学会了珍惜;你挣扎着求生再爬起的经历,让我学会了人要不断学习自强不息;你的人生态度,让我学会了体会和感激生活。我深深地为你祝福!回头看看我们一起奋力爬过的山路–人生本是一条不可逆转的单行道。不管你喜欢上坡路还是下坡路,其实都是同一条你要走完的路。如果因为爬坡的时候,只顾着低头努力向上爬而没有苦中取乐;或被忧愁困扰的时候,只顾抱怨忘了欣赏美景;也许在下坡顺利得意的时候忘了感谢曾伴你走过泥泞的朋友,等走完了这一生才知道什么是遗憾呢。而这爬山的过程就像我们人生中最精彩雨后彩虹,不管周围的一切多么灰暗晦涩,我们的心要保持晶莹而闪出光亮!因为人生本来就不一定要得到,而是要学到!人生像一张白纸,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只能自己去创作,自己给自己添彩! 30/10/2011
顽童的自白
看了心脏病家朋友熠的博文《儿时记忆二—挨打》,窃笑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居然因为在土里做科学实验,照着“十万个为什么”上说的在土里插一块玻璃预测是否要下雨,晚了回家就挨爸妈打了!我这个顽童因为善于隐藏,在外做了多少坏事家里都没察觉,从未挨过打。这次回国见到亲戚们,大家都还夸我从小就很听话,不用家里担心,成天闭门用功读书呢。哈哈,我这个两面派在别人心目中,居然有如此光辉的形象!感谢上帝,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挨过父母打。也许是小时候妈妈太忙,爸爸太慈吧。只记得有一次,我不知为何,无意举手打了老爸的脸一掌,曾是军人又被羞辱的他气得满脸通红,本能地挥起大手要打将下来,手终在半空定了格。爸泽心仁厚,从来没跟人红过脸,更何况打自己的孩子?记得后来女儿小时候不听话,我那时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想发泄追着孩子打,孩子躲到了饭桌底,我却被爸爸骂了一个狗血喷头:“你有气别忘孩子身上撒!有本事自己解决去!” 昨天在做博客,把以前怀念爸爸旧文重读了一遍,泪水还是忍不住流了一脸。比起妈妈,爸爸一生没有什么大成就,可是朋友特别多,喜欢他疏财仗义,乐天幽默的人也特多。最让我伤心的是,爸爸在生时自己没本事让他过上优越的生活,还让父母陪我挣扎,为我分忧。现在却“子欲孝而亲不在了。” 作为家中的老小,我的出生并没在女强人妈妈的预算之内。听妈妈说,已经有了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后,本没打算要孩子。妈妈至今还怀疑是不是爸爸做了什么手脚才有了我?那个年代是鼓励生育的英雄母亲的年代,怀孕了就不能去做流产了。身为医生的妈妈为了去掉我可费尽心思了,又吃西藏红花,还要求爬山涉水去教战地救护。终于如愿地大出血躺在手术台上,没让人爸爸知道就想拿走我的时候,我的救命恩人–他们医院的院长听说了,马上打电话到手术室问孩子到底死了没有?我就这样神奇地被人从刀口下救下来。从小都是爸爸照顾我,妈妈冲出差很少管我,而且对我的要求也出奇的严格。我曾问她,我是怎么出生的?她笑说是从公厕见我回来的,我更坚定地相信比起她的事业,我在她心里是可有可无的。 大难不死让我从小就很反叛,顽皮得像男孩子,顽强得不服输。而且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此后无数次失败和挫折里,在曾经失望到了几乎想放弃生命的那一霎那,我会突然问自己:既然你在妈妈的肚子里几经波折磨难都没死了,“天生我材必有用”,难道我现在有权自绝吗? 小时候时候,因为大家都挺穷的。看到别人有好吃的,心里总是痒痒的,丹丹是我好朋友的妹妹,从小就有点弱智。对面楼的那几个大男孩看到丹丹手里的好吃的东西,总是一窝蜂地来哄抢。丹丹就无助地坐在地上嚎哭,丹丹妈妈闻声赶来,大孩子们早已一哄而散跑得无影无踪了。谁都拿他们没办法。看丹丹哭得受委屈,自己知明打不过他们,只好预谋好了,等下次他们又动手时,我也挤过去假装看热闹,往他们人头上粘吃过的口香糖!第二天看到他们的头发都被剃光了,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人了,那叫解气啊! 对面的一个家伙总把自行车停在我们正门口。我们每天出门前都得搬开他的车,很讨厌。因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磨不开面子去跟人理论。我自然得想损招治治他。偷偷地跑过去把他的车轮胎的气给放了几回。谁知有一次让他的妹妹看到了,他一路把我从一楼追到了四楼天台无路可走,我高喊着:“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楼。”结果还是被他扇了一大巴掌,可他从此也没敢把车停在我家门口了。革命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我如此安慰自己。妈妈的家教甚严,威胁说不让说粗话,否则用剪刀剪舌头。可规矩有了,老妈却老不在家,没有电脑,没有玩具,当然只能我跟别的孩子去野了,去河里钓鱼;到山上采果;到田里偷瓜。情窦未开,到处听来了很多粗话,不明就里也跟着说。只知道妈妈不让说,在家不说,在外就多说呗。放假时没有照顾,表妹从文明的市中心过来跟我们住两天,像现在的澳洲孩子玩高难度滑板似的,我们放假时天天像骑士似的前面带着表妹,后面带着别人骑自行车跟别的孩子比赛高难度。有一次从山上斜坡下来,发现不好有个粪池!我一急刹车,差点儿没把表妹惯冲到粪池。这次回国见到身为延科主治医师的她,说起这事儿,她还心有余悸呢。 跟着我出去野了几天后,回家在饭桌上居然不知死活地当着妈妈的面爆了几句粗,吓得我直跺她的脚。有一脚踩竟到爸爸的脚上了。爸爸狠狠地盯了我一眼,表妹吓得伸出了舌头,幸亏爸爸是窝赃包庇的“李刚”。而法例还不可用在不知法的人头上。表妹才逃过一劫。爸爸的纵容让我到现在还那么没家教也不成才啊。 终于有一次跟公共汽车比赛,被自己车把上挂着的饭壶卡了一下儿,从自行车上翻下来,摔破了脑袋,被从去医院缝了好多针。眼睛从包满了纱布后面,看到妈妈跌跌撞撞地赶来,心想这回死定了,我的顽童形象彻底让妈妈识破,逃不了一顿毒打了!正想假装可怜,没想妈妈看到我,没有一句责备,直接泪流满面地把我拥入怀里。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的那一刻,让我彻底变成了一个乖孩子!从此相信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感谢父母给了我顽强的生命,也给了我健康的体魄和无限感恩的心。 想找到我别的文章,请上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485565694 2012-01-02
心亿则乐
其实去年才刚回过国,见过了一些大学同学和老朋友。可是像琴说得那样,好朋友不见面罢了,一见面就越见越上瘾了。正是“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了。 飞机晚点又在广州辗转了几个小时,星期日凌晨一点才到达北京,萍一家三口把我接到酒店的时候,说北京的老同学都想约我今晚吃饭重逢。他们打算吃完晚饭就坐晚上十一点的车赶回郑州,因为星期一都 要上班。一听说他们今晚就要离开,我马上拽着萍不让她走,她的老公和孩子可以离开,“人质”得留在酒店陪我聊天。萍是大学最好的室友和同学。我们要一聊起来肯定是三天三夜都聊不完的。 坐了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聊了快四个小时孔子和老庄之道,因为萍是孔学专家,所有孔孟学说都可倒背如流。可我跟她讲我领悟到的孔学生意经,她惊讶地说,我居然已到了无师自通的境界。大概清晨五点时(澳洲时间8点),终于扛不住趴下了。九点又爬起来,一起床,萍就问我急着要上哪儿玩儿?要不要带我去看鸟巢什么的,因为她知道我已经要求今天不跟团而自由活动了。我说不去也罢了,倒是心血来潮想回师大看看。离开学校二十多年。虽然以前也来过北京几次,往往来去匆匆,鲜有闲情逸致故地重游。 桃花依旧,人面全非。其实,不但我们变了,很多大楼也面目全非了。没变的只有上大课的101教室和我们的小宿舍322房。二十多年前,在宿舍和教室之间,曾留下了我们多少青春足迹和欢声笑语。记得入学的第一天,在101教室,我们的班主任周老师第一次给我们训话就说,我们不赞成大学生谈恋爱,更不能结婚。之后几年,大家似乎是不但忘了她的教导,还被她的话刺激得谈恋爱事件此起彼落。 我的苹果手机不方便用电话卡,需要买一个在中国用的电话,还要买一件厚大衣。萍说,花钱就得花在师大里。我赞成地说:“对,虽然我还不够钱去为学校建一栋‘英东’大楼,可是这点贡献咱还可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的。” 我们先去了卖手机的小店,店主是个小年轻,特别实在的样子。我问他有没有好一点儿的手机的时候,他说他们的生意主要面向学生,最贵的手机也就是那款740块的。手机可爱小巧,功能也挺多的。我拿在手里玩了一会儿,他马上又说可以还送给我一个30块的电话卡和卡号。萍让他给我好一点儿的价钱,他算来算去,说最低也要720。我又看中了一个电话充电器和鼠标,他说一共795.我说:“800吧,不能总是你让给我。也让我让给你一次。”他一听开心极了。又送给我一个手机外套。 跟他分租一个铺位的是买帽子老头,一副很精明的样子。我只看了帽子一眼,他马上给我推荐各种各样的帽子。萍问我,你要买帽子吗?我说也可以。女儿可能喜欢有像假辫子的帽子,我就开始挑,结果从小店出来的时候,我的包里已装了N顶帽子。果然是藏龙卧虎啊,我很惊讶到处都有做生意做得那么精的人,让我花了钱还高兴的不得了!回想起来,上次跟曼蒂去台湾,她到处找一条有无数个口袋的裤子。终于在一个门口挂满了衣服的小店看到了她想买的裤子。她进去的时候,问我要不要买什么?我说不进去了,免得又冲动起来乱买东西。她进了换衣间试裤子的出来的时候,发现我已经不住老板娘的诱惑,一口气买了六条裙子。“一条六个口袋的裤子,换了六条裙子”成了曼蒂笑话我“做事神速”的话柄。 萍说,你这个购物狂,每次买东西以前,让我提醒别买太多了。你去年在郑州买的围巾和帽子都戴了吗?你有几个脑袋要戴那么多顶帽子?我说,你刚才不是说让我多做贡献吗?其实我从来不戴帽子,我的头太大了,戴什么帽子都不好看。况且,我的已经有我太多“帽子”了,所以我真的什么帽子也不敢戴。怕积重难返啊。 高高兴兴地提着一堆帽子去挑大衣。卖大衣的女孩耐心地让我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她说,如果我喜欢哪种款式,她可以让她的老板从人大分店那边送过来。萍坚持让我买件羽绒衣,她觉得既实惠又经冻。我知道回澳洲后,我一定不会再穿羽绒衣。我宁肯买她觉得不太实惠的外套。在颜色上我们也有分歧,她喜欢黑色,我喜欢紫色。每件我喜欢的,她都说看不惯我喜欢的颜色。最后,我只好说:“萍,现在是我买衣服给自己穿”。萍还不服气地嘟哝:“我就是受不了这么亮的颜色。”然后没精打采地要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差点儿坐到了欧.亨利的小说上。也许好朋友就是那种敢于对你直言相劝的朋友吧。我问女孩,这是你正在看的书吗?你是师大勤工俭学的学生吗?她说,我那有本事考上师大?我读书不多,可很喜欢看书,不忙的时候,我总在看书。这小姑娘冰雪聪明,有特别讨人喜欢的样子。姑娘一边细心帮我改扣子,一边问我们:“你们一定是好朋友吧?”萍急不可待告诉她,我是她大学最好的朋友,这次从澳洲回来故地重游想回顾一下以前大学的生活。小姑娘更热情了:“真羡慕你们啊,二十多年的好朋友!澳洲好玩吗?您在那儿做什么工作?也做老师吗?”我开玩笑地说:“我是做老师,我的工作是教外国人学中文,也希望把他们同化了,实现天下大同啊。” 我终于兴高采烈地穿着我喜欢的大衣从小店出来,萍突然仔细打量着我说:“说真的,这件大衣真的很适合你!”我说:“对,人贵在坚持啊。我要买了你要我买的黑色,我就不是我了。”小姑娘依依不舍地送我们到门口说: “下次回母校,记住再来找我!”我笑着说:“我会再来,可是我不希望还看见你在这儿卖衣服,你至少应该当旁边家乐福超市的总经理了!”带着漂亮的大衣和小姑娘的祝愿,我觉得这件衣服太值了! 已是午饭时间,学生们都向着食堂走去。我和萍说:“走啊,咱也去那儿吃。” 其实,现在的乐群食堂的饭菜早比我们上学的时候讲究多了。以前开小灶的西红柿炒鸡蛋,木须肉和烧茄子什么的,一块钱一碟已经是我们当时的奢侈品。很多学师范的学生都是冲着每月有二十七块菜票和三十两饭票才来上学的。所以师范大学也号称吃饭大学。 我和萍点了一碟烧茄子,一碗南瓜粥和一碗丸子米粉。萍问:“你平时吃饭那么讲究,就不嫌在这儿吃得这么粗吗?”我说:“我是挺讲究吃的,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可以用最简单的食材和厨具做出极精致的饭菜。可是孔子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关键是在哪儿吃,怎么吃和跟谁吃。我既可以吃极讲究高级的菜,也可以吃最简单随便的菜,关键是人的心境罢了。我今天是跟老朋友来找感觉来了,当然是要吃有感觉的饭菜了。更何况,连英国皇室都用一句古老的格言:‘任意糟蹋粮食是对神的亵渎,按量取食是做人的美德。’他们教育皇家子弟宁肯吃剩饭也绝不浪费食物。我的孩子就是从不剩一颗米饭在碗里的。做人更是要能屈能伸,能收能放,才能潇洒随意,心满意足。” 下午我们刚刚完成了“贡献”行动,准备打车回酒店,就收到班长的约会指令,不谋而合地选择在师大饭店吃晚饭。他说,想让我一览师大风采。班长总是那么好客而周到,又有振臂一挥,应者云集的魅力。 同学见面分外亲热,他们问要不要喝酒的时候,差不多所有的女生都说不喝。我倒是想潇洒一把,跟几个男生一起喝二锅头。他们说以前没觉得文文静靜的我居然那么豪爽。我说我都不记得自己喝醉了多少回了。主要是我们322最活跃,出了一个最有名的东北醉红英,坐在宿舍楼道里喝二锅头,喝得烂醉不醒,然后对着窗口放声高歌,才抢去了我爱酒的风头。 最热门的话题自然是刚刚十一月初再婚的文江和他年轻的新婚妻子齐月。我恭喜他们的同时自然也捉弄他一下,说他从前老没事找事来我们322室找人。他的暗恋对象是我们的乐天派蒙古女孩。没想到文江一激动念了两位好友赠他的新婚诗。 第一首是朱峰用他们的名字写的藏头藏尾诗《祝文江,齐月新禧》 文秀难描半世缘, 江山幸共美人全。 齐眉乐事今犹在, 月满依窗星满天。 另一首是王志军的《贺文江齐月新婚大喜》 老友结连理,羁縻难渡淮。 莫叹半生过,且迎新月来。 荏苒发已谢,料得心尚孩。 愿君自今夕,别有境界开。 文江还要大家评评谁写的更好。果然都是中文系毕业的。连吃饭也要吟诗作兴。男生们都争说自己以前是最纯真的,到什么时候还没谈过恋爱什么的。他们更爆出惊人的事件,说现在都不可以办同学聚会了,因为每次聚会后就有家庭要破裂。更夸张地说,比我们低一届的同学在聚会时,有个女生婚姻出现了问题,在大家言笑间不知是什么触动了她的神经,突然控制不住情绪,纵身一跳下楼自杀了。也有高一届的同学聚会后,曾经的恋人直接牵手开房去了。男生们说得特别忽悠,让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也感慨时代飞速变化让一切都变成了快餐文化,包括爱情。 席间最沉默的是老闫,我们的生活委员。大家笑他好像来聚会时也在沉思考虑怎么备好明天的课,他认真地承认:“我真的在想明天的课还没有备出来。”已经贵为校长的他,被同学笑话他,教了几十年还要备课吗?我对他深表同情,我也教了十几年书,没有一天是不备课的。责任感往往让我们这一代人做什么事兢兢业业,做到十足,滴水不漏。我教了无数个学生,可没有一节课的内容是重复的。总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我也不想重复自己,只有跨越自己,才能越教越好。而我相信机会也永远只给准备得好的人。老闫大学时就以踏实认真闻名,所以他这个生活委员是唯一未被换下过的一个职位。务实而不爱言的他,也是大家最欢迎的财神爷,因为他每个月的最后一天都来给我们发饭票了。 班长要几个男生各自发表一番讲话祝酒。之后我感谢他每次有同学回来都是牵头聚会的时候,他更说出了心里话:“我比你们大四五岁,从小在湖北穷乡长大。祖父是大地主,全部土地被没收后,家里成了村里最穷的人。小时候的苦难让我学会了:要离开这个穷山沟,就必须奋斗。考了四年都没考上大学,让我很失望。我又是那种到处打抱不平,满腔热血的人。总是四处闯祸让我父母烦不胜烦。最后一年,父亲给我盖好了房子说,今年再考不上,就不让再考,要成家立业好好做人了。一想到一辈子的理想将被埋没在这儿,我就发奋努力,终于一鸣惊人。高考考了535分,数学还得了一个120分的大满贯。所谓“百善孝为先”,我现在最讲究的孝顺父母,最看重的是朋友之谊。我早就想,只要我能挣到一块钱,一定会掰开分给朋友一半。” 看着他被酒精熏到红彤彤的脸,我想起萍告诉我,班长不但自己事业越做越大,他身边的同学也一个个跟着他争光。班里不知多少人被他提携过。我更听说,六四后,因为我们的老师刘晓波被关了,不少参加过天安门事件的同学被分到穷乡僻壤,是他一直打听,以救这些兄弟出水火为己任。果然是性情中人!也许就是孔子所赞美的勇于进取,为理想不惜代价的狂人吧。所谓成功之人必有过人之处啊。 告别同学回到酒店,有点儿不胜酒力了。倒在床上时,过去的一切历历在目,难以忘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我们不再青春年少。人生在刚开始的时候(比如上大学),我们就像刚买了一个新房子要添置家当那样,用加法学习知识,认识朋友,工作赚钱,生儿育女。现在人到中年,“过犹不及”,我们的心态应该转到了另一个阶段了,不管我们对自己的现状满足与否,都是停下反思的时候了。这时候,就像要搬到新房子前一样,仔细一看,房子里堆积满了有用和没用的东西,其实我们已经拥有了超过生活所需的一切。这时的我们应该学着静心用减法去选择自己最想要的生活,最需要的朋友,兴趣和快乐。舍弃荣辱负重,返璞归真,平凡简单。少吃多锻炼,保养好身体,追求梦想而不沉溺于幻想,随心所欲而珍惜目前。只要心中有爱,看到的世界就会纯净,感到的人间也会充满温情。生活本没有好与坏,一切都取决于我们的心态。正如左丘明说的“心亿则乐”也。 21/11/11
2011最后的感悟
没想到,今天已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还有几个小时,一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惨然而逝。今年年初时,曾跟朋友笑说不再想忙碌,要好好享受人生。年底时,她揶揄我说:“说不想忙不想忙,你何时安生过?”是的,很多事都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一切随缘吧。 以 前因为事业心强,对什么都很认真,太执着,总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完美。现在发现这样其实很累,使自己失去了很多体会简单生活的乐趣。每天都被一些生意和世务 占去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也从来不懂珍惜和体谅身边的人,为了我所谓的成功,母亲的头上添了多少担心的白发!家人付出和牺牲了多少? 直到一天跟朋友聊天,才顿觉自己的心早已被世俗所认为的“成功”蒙骗住,居然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所谓的进取,已经接近了不可遏制贪心。像朋友说的,其实我们已经拥有了我们超过需要的一切物质的东西,为什么还不满足了?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我总算醒悟了,如果这所谓的成功给与我的,并非想过的生活,我为什么不可以重新洗涤一次自己的心灵,把一切化繁为简呢,在2012年到来以前还不算太晚吧? 在澳洲, 好客的性格让我结识了各式各样的朋友,他们可能是大学教授;银行经理;专科医生;药剂师;外交官;兽医;商人;精算师;老师;军人;律师;经纪;厨师;建 筑师;发展商;设计师;装修工;投资者;公务员;运动员;服务员;售货员或者清洁工。几乎什么行业的人我都认识,对他们的职业和工作的性质也有清楚的了解 和定义。因为他们都很专业。我唯独对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性质找不到一个完全合适的定义。 记得小时 候,一上托儿所,老师就问我们:“你的理想是长大以后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我们那时候的回答大多是做雷锋;王杰;董存瑞,记得当时有一个孩子说: “我要做毛主席!”说完后他的父母就麻烦了。如果问今天比较听父母话的孩子,他们会说想当医生,律师或者会计师等等。我模糊觉得我很小的时候曾希望自己能 成为一个作家或者记者,只因为太喜欢读书了,老梦想可以像别人那么编故事,让自己活无数次不同的精彩人生。后来遇到了一位非常独特的语文老师后,又立志成 为一名老师。如果不是出国了,我必定是做了老师的,而且可能一辈子都是老师。细想一下,我的理想实在是游离不定的。因为飘忽的性格让我对什么都太感兴趣而 且做什么都太投入了。 像很多出 国的闯天下人一样,一出国就注定了命运的改变。淮南之橘,淮北之枳。又有多少人能做回本行?回想一下儿,我在澳洲做过也许在中国几辈子都不会做也做不完的 职业: 从导游,服务员;清洁工;售货员;厨师;广告推销员;幼儿园老师到饭店经理;行政管理;商人;经纪;咨询;老师;翻译;经纪;建筑发展商;投资者和自由写 作人,还成天去法庭帮人打抱不平打官司。而这些头衔很多是现在进行时的。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算干什么的?也许这正符合了我当初游离不定的理想吧?我只能不 客气地自定义为“多才而不精专的狂人。”一个朋友说,如果特喜欢吃什么饭店的什么菜,一定得带上我去这个饭店吃上一回,尝完回家以后我准能做出来。这话说 得有点夸张,可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多闻,择善而从。”我能很快就学会新东西,活学活用,并敢于创新。这也许是上帝赠给我天赋吧,当然也让我不能像别人那么精专和成功。可不管做什么,我都很专注而全心投入的。 我相信“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专心可以事半功倍。心不在焉是永远干不好事。 此刻我把我的职业定义为:喜欢舞文弄墨,既做老师和又做生意的狂人。既然从未读过MBA, 又 深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的道理,连孔圣人都说每个人都有权追求富贵,我也想到江湖上闯荡一番。这时才仔细上下打量一下自己,居然身无长物,没有专业本 事,只学了一点儿皮毛的中国文化,看来要下海也只能紧抓着这根儒家思想救命草了。经过二十年商海沉浮而至今没有灭顶,才想起感谢孔圣人这位伟大的哲学家, 是他救了我一命。我相信如果他能活到今天,一定会把他的论语改写成一本生意经。 杀生成仁;死而后已 我还是用“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来形容我第一次生意历程吧。这是我来澳洲后的第四年,25岁 的我开始了第一个生意。此前我从未做过生意。虽然出生在富商之家,外公外婆在中国解放前都是经商的,可外公在文革时乖乖地把自己的造船厂和电影院,外婆把 珠宝店,发廊和他们住的广州市中心北京路四层高楼全部捐给了政府才换回了他们的老命。不知是隔代遗传的经商细胞,还是依仗自己有点做饭本领:除了本人很讲 究吃外,七岁开始我就学会给全家做饭了。算是一个“做饭神童”吧?可惜毫无畏惧地“死”完这次后,才知道原来我有这些天赋都不代表我能经营好一个饭店! 开始创业 的时候没有钱,只好自己去买了几桶油彩一点点地把空空如也的惨白的空铺刷成了天堂般的餐堂,算是把理想变成了现实。跟购物中心签租约前,请律师给我解释合 约的内容,她说,你的合同是五年生约;五年死约,有没有问题?我问了一个天真而白痴的问题:什么是又生又死的?她可能觉得我怎么连这都不懂,还做什么生 意?也懒得跟我这个门外汉解释太多,直接帮我改了合同:三年死;三年生。她的理由可能是如果死也别等五年了,三年做不下去就干脆早点儿死吧。结果一语成谶—-果然是“三年死.” 死因不是我做得不好,而是商场要收回我的饭店的铺位另租给旁边要扩建的大超市。因为我的合同刚好到了三年死期,就只好连喊“为共产主义奋斗”都没来得及就牺牲了,连三个月的上期保证金也被购物中心没收作为把我的理想天堂还原为惨白空铺的赔偿。 在生意死了,而被炸得重伤而苟延残喘的我,我回顾了一下儿白花了三年时间和全家的积蓄学了什么?“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咱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吧? 想起当初刚开门的时候,没有客人认识我的天堂,怎么办?我想起古训:不先付出哪会有收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嘛!于是我断然决定在开门的几天前,在门口写了一幅大标语:开张当天全天免费试吃。果然出奇制胜,一招凑效。从此人山人海,客似云来。世上谁会不喜欢吃免费的午餐? 那时好的 客人不少,比如有一个澳洲特产的大胖子熟客,几乎每天都来吃我们的饭。本来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可让我稍感内疚的是他不断增加体重不但把我的椅子坐 塌了两把,而且也让他受尽了皮肉之苦。最后他毅然采取了前卫的开刀方法,把胃缝小了大半才降低了他对我们可口的佳肴无可遏制的食欲。几年以后,在一个多元 文化的聚会上,我居然又遇到了他。这时我几乎认不出他来了,他好像比原来瘦了三分之二,本来挺年轻的脸像老虎狗似的满是皱褶。我连忙上前恭喜他割胃成功, 结果他归功于我们饭店的倒闭让他找不到可口的饭,才迫使他过着这种“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的君子生活。我听完才顿悟自己的失败总算是成就了“杀身成仁”之美。 因为是第 一次生意,银金短缺,为了省钱,我们一般晚上九点后就让别的厨师,送外卖的和服务员先下班,因为那段时间客人比较少,有时没有,所以一般我和我先生两个人 就能应付过来。还有一次,也是九点多后,有人从贫民区叫外卖,先生送外卖过去后就去如黄鹤。那时还没有手机,除了忙着独自坚守阵地,还担心他出什么事儿 了。过了大半个小时,他回来了,说没有收到钱,可是外卖被人拿了。我说怎么会?你被抢劫了吗?他说比抢劫还冤。他送到那家以后,那个人把外卖接了过去,然 后把门一关,再也没出现。任他在外面从敲门到砸门,从砸门到踢门,公寓上下的人受到惊扰而探出脑袋来看,以为我先生是在打劫,那家伙就不出来,还在里面 “咔咔”地啃虾片。这不是比抢劫更恶劣吗?但凡抢劫,害怕别人追,还会心虚地逃跑,而这位仁兄却厚颜无耻地慢慢地欣赏虾片。真吞不下这口气,就跑去当地警 察局报案了。这个区可是有名的三不管地带,既不属堪培拉,也不算新洲的警察管辖范围。所以烂鬼和醉鬼最多。当地的警察说这里归堪培拉警察局管。一生气又开 车到了堪培拉市中心,那儿的警察也说,这里不归他们管。听后感觉就像窦娥一样叫冤无门啊。可一周后,这个无赖突然从天而降自动送上门来问能否分期付款,每 次退还五块给我?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细问之下,才知道有位正义的警察居然帮我们去酒吧向他讨债,让他酒也喝不成。他求我打电话给那个警察,让警察别再 去烦他。我说可以,得等你全付完。他留下五块钱,过了十分钟,又打道回来全付完了他欠的钱。那次我挺感动的,看来天下确有正义之士吗! […]